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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江西】政府告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属于国家秘密,律师助力撤销答复

【胜诉公告】舒某某依法向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镇作出答复,告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律师助力撤销该答复,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之后该镇向舒某某公开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案情简介】舒某某在章贡区水东镇七里庙前村有一处房屋,因七鲤古镇及周边项目的开展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是在征收过程中,舒某某发现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偏低,没有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且相关项目已经开始施工建设,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赵远池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为了解征收情况,律师指导当事人于通过EMS向水东镇人民政府申请书面公开涉案房屋所在国有土地征收决定及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及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收补偿费用开户到账情况等信息,该镇答复中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遂指导当事人向章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章贡区人民政府经过审理后,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房屋征收项目中合法性审查的一项内容,是否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直接涉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该报告的公开有利于保障征收工作的公开透明,且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该报告属于国家秘密,遂决定撤销水东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申请的答复,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答复。


【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赵远池律师   张贵川(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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