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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广州】下发限拆通知即强拆房屋,律师确认违法!

【胜诉公告】广州白云区叶某房屋被下达限拆通告后被强制拆除,律师介入后成功将通告撤销并确认强拆违法!


【案情简介】叶某系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蓼江村村民,在江高镇拥有一处房屋。2017年起,因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建设的需要,梁某等人的宅基地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尚未就征收补偿问题与征收部门协商一致,为促进征收项目的进程,江高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告》并于2020年11月26日强制拆除叶某房屋。叶某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立即开展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调查期间发现,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告》未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具有法定职权、未经法定程序、执法目的不当、送达方式违法、缺乏行政文书的基本要件,且《通告》送达后三天即拆除涉案房屋,未经法定程序、亦无法定职权。律师遂指导当事人及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通告》并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团队指派杨勇律师前去开庭,代理律师经过调查询问,案涉房屋主体修建时间早于2008年,被告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对其约束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更不应该一刀切地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建并实施拆除,被告的执法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经原被告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启动征收后不宜再按照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程序解决涉案房屋的腾退问题。强拆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告》,并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赵远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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