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内容正文

永久基本农田划入自然保护区?有序退出!


严禁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


◆ 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 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保护区里恢复宁静 基本农田有序退出


   甲县某湿地自然保护区当年划建时,缺少系统调查研究和科学规划,大量的村镇、农地被圈进了保护区,对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


今年,甲县政府向省林业厅提交调整保护区范围的申请。按照新方案,保留具有保护价值的水域,并将甲县县界外相关水域及两岸林地调入自然保护区,将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分散耕地、不具备保护价值的乡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调出。


因为历史原因,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交叉重叠,原住居民生产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是困扰不少自然保护区一个普遍问题。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拉开了全国各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优化的工作序幕。


该文件明确规定,对生态搬迁、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等逐步退出设置过渡期,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稳妥推进。在这个过程中,“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表明了国家严守耕地红线的鲜明态度,耕地保护将再度升级。


Copyright ©2020 BEIJING JINGPENG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有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