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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葫芦岛】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撤销!

【胜诉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张先生的养殖场被纳入高速公路项目的征收后,政府一直迟延履行补偿职责,京鹏律师介入后通过起诉政府履行补偿职责,才使得政府作出了案涉补偿决定,但该补偿决定存在缺项漏项,且补偿的依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京鹏律师亦对该补偿决定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代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补偿决定中的各项违法点,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该补偿决定!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张贵川律师、孟祥鹏实习律师

【案情简介】

张先生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某县村民,合法拥有一处养殖场。2019年当地政府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后一直未与当事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京鹏律师介入后起诉政府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政府因此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因该补偿决定的认定事实不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京鹏律师决定继续对该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进程】

庭审前,代理律师认真梳理委托人应得的补偿事项,收集、整理证据并制作了补偿清单。庭审中,代理律师指出当事人的房屋、猪舍及附属物的价值并非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确定的,补偿决定也存在大量缺项、漏项,该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应当予以撤销。


【判决结果】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了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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