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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西安】征收方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造成财产损失,律师介入确认违法

胜诉公告:西安雁塔区五户居民的房屋,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征收方强行拆除,造成严重损失,律师介入后成功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五户居民长期在西安市雁塔区某村居住,在该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因该村进行整村拆迁被列入征收范围,由于补偿标准过低,五户居民均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合意,征收方为保障征收进度,组织人员强行将五户居民的房屋进行拆除,五户居民迫于无奈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立即开展工作,经过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后,了解到征拆区域的征收工作主要是由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雁鸣湖园办负责的,该委员会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者本身均无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遂指导当事人以西安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


判决结果:经过原被告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未提供其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该行为也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遂确认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张贵川(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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