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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浙江·台州】签了协议后强拆房屋就一定是违法吗?



【案情简介】杨先生、徐先生均系温岭市XX街道XX村村民,在本村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一家老小均居住于此,因XX市全域改造产业升级试验区项目,二位当事人的宅基地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征收部门的胁迫下,其二位家人被迫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一直对补偿标准不满。二位当事人无奈找律师维权。本以为征收部门会来与自己协商谈判,谁知温岭市政府XX街道办给当事人下了《限期腾空通知书》后直接将案涉房屋拆除。


【案情进展】秉善律师团队介入后,经与当事人沟通,杨先生选择起诉,徐先生选择复议,但无论哪种救济程序,都不影响XX街道办在未经当事人同意、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人民法院准许的情况下,迳行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强拆,致使当事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案情结果】经过团队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及复议机关最终采纳了我方观点,认为当事人目前尚拒绝履行腾空义务,XX街道办应当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若当事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的,XX街道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XX街道办未依法履行作出要求履行的书面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即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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