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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湖南·湘潭】:十五天快速结案,宅基地房屋获满意补偿!


原告:林女士


被告:征收部门


案情:林女士(化名)是湖南省湘潭市某村村民,通过继承的方式自父亲处继承一处宅基地房屋,随后办理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


2019年,当地因项目建设需要,将林女士的涉案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内,征收部门与林女士数次协商,但是给出的补偿标准却不太合理,林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赵远池律师,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获得合理的安置补偿。


维权经过:赵远池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陈女士的房屋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格予以补偿,于是立即向当地征收部门发送一封律师函,就安置补偿事宜进行了沟通.


胜诉:当地征收部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电话与律师和当事人沟通,表明可以就补偿款再次协商的态度.


随后经过多次协商,林女士最终获得合理的安置补偿,本案仅仅用时十五天即解决问题,当事人对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程度点赞!


【京鹏胜诉湖南·湘潭】:十五天快速结案,宅基地房屋获满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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