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某等35人系贵阳市农民
【代理拆迁律师】:杨勇律师
【被告】:清镇市人民政府
【案情】
吴某等35人系贵阳市农民,贵州某教育项目因建设需要,把其土地划入征收范围之内,当地政府为加快建设进度,强制毁坏侵占吴某等人的土地。
【维权经过】
吴某等人委托本律师后,依法启动维权法律程序,将清镇市人民政府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众调解不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政府强征土地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作出补救措施,同时作出行政赔偿书,判决市政府对吴某等人分别作出不等的赔偿,共计35份确认违法判决及35份行政赔偿判决书。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京鹏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判决政府强征土地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作出补救措施,同时作出行政赔偿书,判决市政府对吴某等人分别作出不等的赔偿,共计35份确认违法判决及35份行政赔偿判决书。
附:法院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