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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


山东省采取省级推动、政策支持,落实主责、一地(企)一策,“证办分离”、追溯责任等方式,积极推动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以下简称“历史遗留问题”)。


省级推动 政策支持


山东省委、省政府针对舆情、信访反映的群众“办证难”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查明问题原因、依法依规办理产权登记,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不能一拖了之。同时明确,研究治本之策,尽快出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省级层面能明确的政策尽量加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也要对市县政府提出要求,给基层解决问题留出操作空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连续2年专题询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作为重点问询内容,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山东厅”)主要负责人现场解答有关问题,接受人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问政山东》栏目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电视问政。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调研,摸清全省历史遗留问题情况,为领导决策提出对策和建议。山东还实行省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推进,督导化解了一批群众“办证难”问题。

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山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从做好用地保障、完善建设工程规划、工程竣工和消防安全手续,妥善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和解决办法。为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5月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其中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可按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完善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向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等政策措施。2020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山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制度调整创新,从明确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的主体,完善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工程竣工和消防手续,妥善办理不动产登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等6个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政策措施,为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属地管理 一地(企)一策


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过程中,山东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克服“后人不理前账”的惯性思维,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市县政府和责任部门。各地在市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紧密配合,联动协作,集体研究,共同推进。全省16个市中,有15个成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统筹解决具体问题。泰安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等10个工作组,集中统一办公,对问题项目的立项、税费、用地、规划、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提出解决意见,拟定处置方案。烟台市区两级分别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市专班巡回各区现场办公,逐个小区明晰化解方案,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形成了 “排查梳理、建立台账、精准交办、领导包案、限时办结、督办通报、销号管理”的全链条闭环式解决机制。各市县还结合当地实际,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或实施细则,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潍坊市以市政府会议纪要形式,针对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办理土地手续、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11类具体问题,逐一明确化解路径。青州市东方御园小区因超容积率建设,开发商无力补缴1800万元出让金,无法通过规划核实,导致群众不能办证。对此,青州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该项目涉及的所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经调查发现,企业还有项目验收后可返还费用约600万元,另有 6套商业用房尚未出售。政府与开发企业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将6套商业用房出售,补缴剩余土地出让价款,有关部门立即完善相关手续,顺利为小区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受到群众的好评。


“证办分离” 追溯责任


实践中,山东各地积极探索,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的原则,对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建成的安置房以及房改售房,在购房人(房屋归属人)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前提下,可实行“证办分离”(即办理不动产权证与补办相关手续并行办理),既加快推动为购房者办证,又强化责任部门对建设单位法律责任的追溯和手续办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潍坊市将为群众办证与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分开,通过这一方式化解的城镇居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约占总量的70%。威海市坚持“三边”工作法(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组织各部门对项目及责任主体进行联合会签认定,加快为群众办证。同时,各地还强化司法衔接和配合,对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拖欠税费等问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烟台市聘请法律顾问、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问题研究和处置。对属于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启动最严格的追缴程序;对拒不配合处置和缴纳出让金的,纳入“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启动司法途径追讨;对存在超建、超占甚至未批先建行为的,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完善相关手续。威海市采取“同步追缴”工作法,在办证时同步启动税费追缴工作,采取责令缴纳、暂停审批等强制手段,倒逼建设单位补交税款。聊城市法院积极介入,通过清算、拍卖等方式,推动涉法涉诉项目尽快化解。下一步,山东省将通过“数字赋能”,搭建动态监管系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处置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应解尽解、能办尽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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