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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专门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住宅法》

“当前我国宅基地的规模约为800多亿平方米,普遍存在面积超标、闲置浪费、一户多宅、未批先建、使用权收益难落实等突出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农业大学校长、院士张改平带来了一份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提案。

【现状】宅基地审批难落实、产权不清晰、纠纷难解决张改平表示,近年来,我国农村“三块地”改革中,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基本成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基本成型,只有宅基地制度改革进展相对滞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宅基地改革,探索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有利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优化乡村治理秩序,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目前,我国宅基地存在农村户均建设用地面积超标、部分宅基地闲置浪费、一户多宅、未批先建大量存在以及宅基地有偿转让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张改平举例说,例如2020年完成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计显示,中西部某县级市农村户均建设用地面积为671平方米,远远超过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


张改平发现,2019年全国闲置率达到18.1%。有些长期废弃,土地资产长期沉睡、资源浪费,价值难以显现。与此共存的还有宅基地审批难落实、产权不清晰、纠纷难解决、村庄空间布局混乱、基层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国家虽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但补偿方式和标准不明确、政策配套不完善、社会保障不到位,使进城落户农民的转让意愿不强烈,在城乡双重占有资源的现象无法避免。”他坦言。【建议】深化宅基地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条散见于多部法律,效力位阶不高,缺乏体系性。张改平建议全国人大针对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宅,专门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住宅法》,统一规范、调整分配、使用、转让、违法用地查处等行为,维护农民相关权益。“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主导,对无人居住的危房和废弃宅基地进行清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并盘活利用,并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新兴产业项目,如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电商、养生养老、农产品冷链和仓储、初加工等。统筹推进拆旧复耕节余指标跨域流转,收益资金合理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改善等。”对现存问题住宅如何分类处置?张改平建议,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违法建房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类处置。


一是参照国家第一批宅基地试点河南省长垣市的改革经验,在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对超占宅基地面积实行阶梯式有偿使用收费。


二是根据是否合法取得,对一户多宅分别采取强制拆除、有偿收回、同村转让等措施。


三是对擅自在耕地上建设的住宅坚决予以拆除。同时,他还建议加大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鼓励力度。宅基地有着重要的福利和保障功能。建议国家一方面加强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宅基地的法律和制度设计,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留在乡村、不再居住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计算,地上房屋按照协商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另一方面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社会保障机制,使进城落户农民在有稳定就业收入的同时,享受稳定的城乡统一社保,免除后顾之忧。他还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新增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机制,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机构联审、乡镇政府审批”的公开流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强化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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