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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鹏胜诉·保定】拆迁补偿谈不拢就收回宅基地 法院判决确认该批复违法!

【胜诉公告】
河北保定侯先生诉河北省保定市某政府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批复一案,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经过上诉后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重审过程中代理律师重新提交一审法院相同案例,主张被告通过村委会做出收回决定为由绕开征收程序,批复行为存在违法,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确认该批复违法!

【案情简介】
侯先生是河北保定市某村村民,并在村内享有宅基地房屋,2018 年因城中村改造项目,侯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为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侯先生一直没有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21年9月,当地政府作出《批复》,同意村委会收回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未签约搬迁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侯先生的房屋在该收回范围之列。侯先生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寻求帮助。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安小雪律师立即开展工作,经过与当事人沟通及到当地调查发现,当地政府作出的《批复》中同意收回侯先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侵害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遂指导当事人提起诉讼。

律师认为,根据案涉《批复》内容,收回宅基地系因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但被告政府在批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后,即预备开展土地报批手续,不能证明被告批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是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国家征地和村委会收回土地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回土地行为,程序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因此,在拆迁改造的背景下,被告政府作出案涉批复适用法律有误,应予撤销。

【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某市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出的《关于某办事处某村村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复》(高政〔2021〕70 号)违法。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安小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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