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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补偿协议,当心这些陷阱!

拆迁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每个阶段对于被拆迁方来说都可能存在“陷阱”,当到了签订补偿协议时,很多被拆迁方觉得已经大功告成,放松了警惕,因不了解拆迁方的套路导致掉入“陷阱”。


京鹏律师对于补偿协议签订环节可能会存在的陷阱进行了盘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协议签订前的口头承诺陷阱


有时,为了达到尽快签约、尽快搬离、尽快评估的目的,拆迁方会给被拆迁方开出极具诱惑力的条件,获得被拆迁方的信任和配合。在签字后,拆迁方会找各种理由否认之前的口头承诺或者以拆迁户达不到应有条件标准,继而不履行当初口头允诺的条件。


所以被拆迁方要明确一件事就是任何承诺必须要落实到纸面上,并确保有双方的签字,口头承诺因为没有保障措施很容易变成空话。


签订补偿协议,当心这些陷阱!


补偿协议中的回迁房陷阱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被拆迁方有回迁和就地安置的权利。然而原拆迁区域会因为规划和调整致使地价上涨,因为利益问题很多拆迁方会排斥对被拆迁方进行回迁,因此设定下“陷阱”。


在选择回迁的补偿形式时,一定要留意拆迁协议文本中是否有“回迁”的字样,若没有这两个字可能会导致之后的回迁不能实现。


补偿协议中的违约责任陷阱


违约责任常常是被轻视的部分,它虽然不涉及补偿数额问题,但也十分重要!违约责任是被拆迁方日后可以获得足额补偿的一个重要保证,补偿协议当中约定违约金会对拆迁方产生制约作用,让拆迁方不敢违约,即使拆迁方违约,被拆迁方也能得到较好的补偿。所以一定要防范拆迁方给出的协议文本中对于违约条款和损失赔偿条款的空白、缺失、不明确等问题。


协议不备份有风险


协议一定要双方备份,不要给对方更改的时间和机会。有时,拆迁方以盖章为由,将被拆迁方签好字的合同带走,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还,待协议交回被拆迁方手上时,合同条款可能跟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很可能已经拆迁方修改。


签订补偿协议,当心这些陷阱!


当拆迁方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签字盖章,将属于自己的那份协议妥善保管。


“奖励金”策略屡试不爽


对于整个房屋征收之公平、合理的补偿来说,奖励金只是一个小数额,很多被拆迁方担心,如果拖下去,过了“奖励期”,拿不到这笔奖励金了怎么办?


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可轻信拆迁奖励之说草草签了补偿协议,造成损失。


空白协议陷阱


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因为它往往会使弱势一方的利益受损。拆迁方以极具诱惑的条件吸引被拆迁方签订空白协议的情况在京鹏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屡见不鲜,合同中关于补偿方案以及还建房屋的预估单价都是一片空白,被拆迁方冒失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协议上原本空白的地方就会由拆迁方随意填写。不但原本应允的拆迁补偿不能兑现,后期维权也相当被动。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拆迁户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以上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补偿协议其中的陷阱千变万化,为避免日后受到损失,一定要逐条审核条款,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以免造成损失,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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